河内市人民法院刚刚宣判,陈世孟(Trần Thế Mạnh,44岁,居住在河内)因走私、非法跨境运输货币以及伪造机关、组织文件等罪名,被合并判处24年有期徒刑。
陈世孟的姐姐陈氏娥(Trần Thị Nga,49岁,居住在河内)因走私和伪造机关、组织文件等罪名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案中其他被告人被判处罚款、缓刑,或最高12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陈世孟(前排)在法庭上
非法跨境运输超过12万亿越南盾
根据案卷材料,陈世孟成立了一个由7家公司组成的网络,注册经营多种行业,包括保健品、农产品、物流服务和贸易。
从2021年5月至2023年5月,陈世孟指示会计循环使用已通关的861份海关申报单,以虚构国际支付档案。
被告人在越南国内29家银行开设了26个个人和企业账户,建立Zalo聊天群,直接连接银行员工和自己的会计。
每天,银行员工报告美元汇率,以便陈世孟选择汇率最低的单位,然后将中国收款账户信息插入虚假合同中,提交转账档案。
通过上述手段,陈世孟指示成功实施了3270笔非法向中国转账的指令,总额近5.2亿美元,相当于超过12万亿越南盾。
每笔交易成功,陈世孟收取0.04%至0.08%的服务费,共计获利超过52亿越南盾。
为陈世孟“助力”的还有一系列收钱中间人。这些人负责在越南收取客户的钱,转给陈世孟,然后陈世孟再转给远在中国的“合作伙伴”。
例如,被告人武氏秋(Vũ Thị Thu,56岁,住在兴安省)收集了超过9900亿越南盾转给陈世孟,获利2.67亿越南盾。被告人阮氏梅英(Nguyễn Thị Mai Anh,47岁,住在河内)收集了超过8040亿越南盾;被告人黄氏森(Hoàng Thị Sen,名音译,陶瓷店老板)收集了超过550亿越南盾……
伪造档案,走私超过9040亿越南盾
陈世孟还被指控与姐姐陈氏娥一起雇用他人伪造谅山省科学技术厅所属质量计量标准分局以及卫生部所属国家食品安全检验院的一系列印章。
姐弟俩使用这些假印章伪造了376份虚假文件,夹入海关档案,以合法化并通关从中国进口到越南的250批家用电器和电子设备。
被告人还帮助他人以类似手段走私货物。走私货物总价值高达超过9040亿越南盾。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陈氏娥供述,必须向友谊、峙马口岸(谅山)负责接收、查验、分拆海关申报单手续的一些个人支付现金。
然而,与这批干部的工作结果表明,他们正确履行了职责;没有从被告人处收受任何金钱或物质利益;因此没有刑事处理依据。
此外,由于没有规定海关机关在通关前必须核实行政文件,且海关机关与行政管理机关之间没有互联互通,因此海关机关未发现虚假文件。干部已按规定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尚未发现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