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华人女首富张美兰被判死刑?完。

有史以来,越南最大的经济案件今日(4月11日)宣判,经过一个多月的审理和审议,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陪审团对张美兰(68岁,万盛发集团董事长,越南地产一姐,人称越南华人女首富 )和其它涉案的85名被告宣判。根据检察院的指控,众位被告人给西贡股份商业银行造成超过677万亿越南盾的损失。

当天早上6时15分左右,车队护送被告进入法院。当警车的车门打开时,张美兰环顾四周,就像在寻找亲人一样。不过,此时周围只有安保人员,警察很快将兰女士带进了法庭。

现场视频:众位被告人被带入法庭,看视频,张美兰脸上透露出了些从容和愤怒。预计审判在今天内完成。

今天早上,张美兰女士穿着一件白衬衫出庭,这就是她在陪审团审议之前出庭时所穿的衬衫。

警察带她进入法庭后,坐在被告一排的兰女士继续环顾四周,时不时地对坐在她周围的人低声说些什么,脸上还夹杂着淡淡的微笑。

4 月 11 日上午张美兰女出庭

根据越南的法律,张美兰有机会摆脱死刑

具体来说,2015年刑法第40条第3项C点规定了刑罚类型“死刑”,明确规定了以“贪污财产罪”罪判处死刑的数额条件,对于“受贿罪”,需要减刑,避免死刑。

因此,被定罪人必须主动交出至少四分之三的贪污财产,收受贿赂,并积极配合当局侦查、调查和处理犯罪行为。据了解,本案被告人张美兰因贪污罪被建议死刑。由于被指控侵占SCB超过304万亿越南盾的资产,以及产生超过129万亿越南盾的利息和费用,张美兰女士需要偿还至少3247.5万亿越南盾才能减刑。

第四十条 死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执行死刑:

C.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的人,被判刑后,主动交出四分之三以上贪污财物,收受贿赂,积极配合机关侦查、侦查、办理犯罪或者取得重大成果的。

3月19日,万盛发集团董事长张美兰被检方建议以“受贿罪”、“贪污罪”、“违反借贷规定”三罪合并判处死刑。

在审理过程中,多名被告人悔罪,缴纳了补救费用,并提供了额外的从轻情节,因此检察院对22名被告人减刑。然而,张美兰女士并不在这份名单上,虽然,张美兰也上交了补救费用,但是,她仅承认违反信贷规定罪,对于贪污罪和受贿罪拒不承认。

根据4月11日上午法庭上的情况,陪审团已经确认了张美兰的犯罪事实,依然维持此前检察院提议的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美兰死刑,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以“违反信贷机构贷款规定”罪判处19至20年有期徒刑,三罪并罚为死刑。此外,张美兰是86名被告人中唯一不承认犯罪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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