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必要规定外国人必须具有越南国籍才能购买和拥有房屋。”这是越南建设部负责起草的《住房法修正案(草案)》并在6月16日已提交给国民议会报告中的一项内容。
此前,在6月5日讨论《住房法》草案时,多位国会代表建议谨慎对待允许外国人在越南拥有房屋的规定。据此,有代表认为,外国人必须有投资和越南国籍才能购买和拥有房屋。
据建设部称,自2008年以来,允许外国人在越南购买和拥有房屋。
本草案(修订)住房法继承了2014年住房法的规定,该法规定必须允许购买和拥有房屋的外国人进入越南。同时,他们必须遵守出入境和过境法的相关规定。
主体购买和拥有房屋的条件之一是在越南经营或投资房屋建设的外商投资组织。对于外国人必须拥有越南国籍才能买房的规定,根据建设部的说法,这将缩小购买者的范围,应出台新政策鼓励招商引资,为外国人在越南工作、居住创造有利条件。
此外,现行法律及本次修订草案对外国人购房条件作出了规定。例如,他们只能购买商品房项目的房子,项目必须在不影响国家安全范围内。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一个项目中拥有的公寓不得超过总套数的30%或不超过250套,外国人最多只能拥有50年的产权。
建设部表示:“这些规定不影响保障房、安置和城镇低保人员住房等政策的实施。” 因此,建设部建议保留本法草案中的规定,继续在现阶段吸引外资。
草案还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比如业主是外国机构,那么只能用来安排在职员工居住。建设部解释说,该规定是为了确保为在越南投资的外国组织和个人创造住房条件。但不影响国内供应,这也是为了避免他们为了经营而不是为了居住而买卖房屋,影响到国内的房地产市场。
从2014年到现在,超过3500个外国组织和个人在越南购买和拥有房屋,主要集中在河内、胡志明市、北宁、平阳和巴地-头顿省。买房的外国人主要来自韩国、中国、新加坡、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和马来西亚。
过去期间,外国人买的公寓主要是商品房项目中的公寓,所以按照建设部的说法,不影响国内人的购房需求。
根据计划,国会将于今(6月19)日上午在会议厅讨论住房法(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