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公安网今(7月23日)天早上刚刚发布的一条消息“防止外国人在胡志明市犯罪”(见下图)
文中值得关注的有两点:
其一,胡志明市公安网称,许多外国人在越南注册外资公司(小资本、多个人出资、空壳公司),其目的不是为了做生意,而是为办理居留手续,保障投资人及多名亲属在越南长期居留。当获得长期居留许可后,该公司将被解散或不运营,没有任何业务。
其二,胡志明市公安网称,许多越南人成立小公司(空壳公司),利用公司担保外国人入境和工作。但实际上,该公司没有必要聘请外籍劳工,而是用这一招保证外国人入境来牟利。此后,外籍劳工自由找工作、自由经营,而公司不对其进行管理,导致外国人违法的情况很多;外国人租赁房屋(整栋房屋、公寓等),但不申报临时居住,利用场所从事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以上两种做法都属违法行为。
在胡志明市警方即将对外国人的居留情况进行一个月(8月1日至9月1日)的大检查之际,该市人民公安网发布上述消息,在不久的将来,有可能会对专业做工作和商务签担保、申请批文来赚钱的空壳公司进行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