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一家KTV,1个游客1晚消费1010万越南盾,感觉被宰拒付款,结果被扒光衣服扔到街上

作为一个爱分享旅行经历的网友,日前,看到这个发生在胡志明市的真实案件,真的让我震惊到说不出话:胡志明市第一郡人民法院定于3月10日对这起近两年前的恶性事件进行一审。一名普通游客晚上走进一家饭店,本想喝点酒、唱唱KTV放松一下,女服务员全程陪着,玩几小时后结账,结果账单一出来——1010万越南盾(当时约3000人民币),直接把人看傻了!一拒绝付款,对方不但暴力殴打,还当众扒光衣服扔到街上……

这事发生在2024年4月17日,地点是胡志明市原第一郡滨义坊(现在叫西贡坊)的Nari饭店。受害者牛先生(化名)就是这样一个倒霉的游客。

凌晨1点30分左右,他走进店里。女服务员黎氏惠立刻上来推销“啤酒+卡拉OK”套餐,每小时40美元,听着挺划算,他就同意了,进了包厢。有女服务员陪着喝酒聊天唱歌,一玩就玩到4点左右。

牛先生觉得差不多了,去结账。饭店老板黎氏芳钗让员工阮钱轮开票单子——直接1010万!牛先生一看就懵了:“这价格跟我之前说的套餐完全对不上啊!”

双方争执半天,老板才给了近60万折扣,改成950万。但牛先生还是觉得被宰,坚持不付。

事情从这里开始急转直下。

黎氏惠先叫来社区保安,保安建议去派出所解决。牛先生起身要走,她一把拽住胳膊硬拉回来:“钱没付,你别想走!”

老板黎氏芳钗火了,电话喊来餐厅员工阮光利和隔壁店的黎唯“支援”。几个人冲进来,老板亲自上手:抄起吧台那个皮质收银机,对着牛先生头部狠狠砸了两下!接着抬左脚猛踢下体!其他人把人按在墙上,一顿拳打脚踢。

牛先生疼得站不稳,还在反抗。老板喘着粗气威胁:“不付钱,我就让他们扒光你衣服扔出去!” 牛先生咬牙:“不付。” 老板冷笑一声:“扒!”

阮光利和黎唯立刻扑上去,先扒掉上衣。潘氏金川在旁边继续吼:“裤子也给我扒了!”两人就把裤子、鞋子全部脱光。牛先生赤身裸体被拖到店门口,门一打开,直接推到街上!

街上人来人往,整整十秒钟,他就这么光着身子站在门口,门关上了。 十秒后门又开一条缝,他们把衣服鞋子扔出来,但还在逼:“快穿上!把钱付了!”

牛先生死活不肯。这时他们发现吧台上有他的钱包——里面有身份证和几张印着他名字的银行卡! 黎氏芳钗眼睛一亮,直接抢过卡,递给阮钱轮:“去POS机刷!”当场刷掉950万越南盾,交易成功,打印出小票。

刷完卡,他们才把衣服还给他,让他穿好。然后逼他签收据。牛先生说:“我要在保安处签!”于是黎唯、阮钱轮、阮光利、潘氏金川押着他一起去社区保安处签字,才放人。

牛先生一脱身就直奔滨义坊派出所报案。

警方后来调查升级:一开始定“敲诈勒索”,经过两次补充调查后改成“抢劫罪”——因为他们直接用暴力控制人身、抢卡刷钱。加上扒光衣服扔街上,四个人(阮钱轮、黎唯、阮光利、黎氏惠)还多了一条“侮辱他人罪”。

六个被告分别是:

  • 老板黎氏芳钗和潘氏金川——抢劫罪;
  • 阮钱轮、黎唯、阮光利、黎氏惠——抢劫 + 侮辱他人罪。

2025年7月第一次开庭,法院退卷要求补查。两次补充报告(8月28日和11月21日)确认了暴力抢劫 + 公然侮辱。 2025年12月10日,第一郡人民检察院正式起诉。 现在是2026年3月3日,距离一审只剩一周。

说真的,这些细节看得我脊背发凉。 这哪是正常饭店啊?简直是暴力抢劫现场!把一个游客扒光扔街上十秒钟,这得多没人性、多嚣张才能做得出来?还当场用受害者的卡刷钱,签完字才放人——太把法律当空气了!

越南这次把罪名升级成抢劫,我觉得完全正确。希望3月10日开庭能判个重一点,给牛先生一个交代,也给那些靠下三滥手段宰客的商家敲响警钟。

最后提醒所有要去胡志明玩的朋友,尤其是晚上进饭店、KTV喝酒唱歌的:

  • 任何套餐价格先问清楚,最好手机拍照留证;
  • 账单暴增别慌,立刻报警,别想着私了;
  • 遇到暴力,优先保护自己,事后一定要报案。

面子不值钱,安全才是硬道理。别让一次放松变成噩梦。

等3月10日判决出来,我再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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