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终于来了!2026年4月29日,越南政府刚刚正式颁布141/2026/NĐ-CP法令,明确将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经营者的税务承担门槛从原来的5亿越南盾/年,大幅提高到10亿越南盾/年(约合人民币25.9万元)。

门槛翻倍,真正给小微经营者“松绑”
过去,年收入超过5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2.9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就需要开始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现在,这个数字直接翻了一倍!也就是说,年营业额在1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5.9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将正式免除这两项主要税费。
据相关报道,目前越南年营收在10亿越南盾以下的个体户者约超255万户。这一政策调整,相当于为广大基层经营者送上了一份实实在在的“红包”。很多开小店、做餐饮、摆摊卖货、搞网店或家庭作坊的朋友,一年忙到头,扣除各种开支后本就所剩不多,现在税务负担大幅减轻,口袋里就能多留下一笔真金白银,可以用来添置设备、扩大经营,或者 simply 改善一下家庭生活。
我个人认为,这项政策非常接地气,也很及时。在当前经济面临油价波动、地区形势变化等多重挑战的背景下,政府主动把扶持重点放在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身上,传递出的信号非常清晰:国家希望大家先活下来、稳下来,再谋发展。这种务实态度,不仅能有效减轻小微主体的生存压力,更有助于稳定就业、提振市场信心,让更多人敢于继续创业、扩大投资。
不只是免税,还有规范化配套措施
新规在减轻负担的同时,也推动经营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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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超过1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5.9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使用税务机关赋码的电子发票,或者连接税务系统的收款机电子发票。 -
如果你在多个地点经营,可以共用同一个纳税人识别号,但在开具发票时需清楚注明具体经营地点。 -
对于原本低于门槛、但年中累计收入突破1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5.9万元)的情况,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30天内)及时申请使用电子发票。 -
当然,收入未达标的个体工商户如果有实际需要,也可以主动申请使用电子发票,便于未来规范发展和业务对接。
此外,政策还同步将部分中小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门槛提高至10亿越南盾/年(约合人民币25.9万元),并强调要制定严格标准防止税收流失,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逐步转型为企业形式,以实现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这些调整,既给了小微经营者实惠,又借助税收管理系统现代化和科技手段,加强了规范管理,可谓“减负”与“提质”并重。





我的观察与一点建议
长期关注越南小微经济,我觉得这次门槛翻倍的调整,时机把握得很好。它回应了基层经营者多年的呼声,也与当前稳增长、促就业的大方向高度一致。政府明确表示,此举旨在为个体工商户纾困,同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预计将释放出可观的资金,让这些资金重新流入消费和再生产,形成良性循环。
不过,红利要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大家主动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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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关注当地税务局的官方解读和培训,避免政策理解偏差; -
即使目前免税,也要养成良好记账习惯,保留收入和成本记录,为未来可能的增长做好准备; -
如果你的生意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要提前规划好超过门槛后的发票开具和申报流程,防止临时被动。
生意场上从来都不容易,但每一次政策的暖风,都值得我们好好珍惜和利用。年营业额1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5.9万元)这个新门槛,对无数个体工商户来说,意味着更大的经营自由度和成长空间。希望大家借此机会,把小生意经营得更稳健、更有活力,也更有奔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