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规:7月1日起,7层以上住宅必须专业设计,自建房业主责任大增

越南政府日前正式颁布第207/2026/ND-CP号法令,对《建筑法》中工程质量管理、施工组织实施以及建筑工程维护等方面的多项条款作出详细规定。其中,多项涉及独立住宅建设管理的新要求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明确各类建筑的设计责任

根据该法令,7层及以上的建筑物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机构承担设计工作。

在独立住宅建设方面,法令要求必须严格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邻近建筑物安全以及周边环境安全。设计与施工活动均需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

法令对不同类型独立住宅的设计责任进行了清晰划分:

  • 业主可自行组织设计的情形:少于3层、无地下室、总建筑面积小于250平方米且高度不超过12米的独立住宅。
  • 需由具备专业能力的设计主体承担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少于7层或仅设有一层地下室的建筑物,其设计必须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组织或个人负责。
  • 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设计的情形:7层及以上,或设置2层及以上地下室的建筑物,其设计文件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或人员完成,并完全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强化业主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

法令进一步明确了业主在施工阶段的责任义务。业主必须在施工现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施工现场公示牌,标明业主联系方式及其他必要信息。

业主需全面负责施工组织与监督管理工作,并在施工全过程中确保工程本身、邻近建筑物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地方主管部门鼓励业主建立和妥善保存施工档案,并按照规定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方案执行情况、邻近房屋和建筑物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进场质量、脚手架及临时支撑体系的安全状况,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等。

改扩建工程要求

对于独立住宅部分或全部改变原使用功能,以及进行维修、翻新等情况,其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新用途所对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独立住宅的建设、改建活动还应当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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