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6日,阮氏金花(Nguyễn Thị Kim Hoa,女,32岁)与亲侄子22岁的阮文伦(Nguyễn Văn Luân)因涉嫌《杀人罪》《非法使用军用武器罪》在安江省人民法院接受一审。金花还被额外起诉《毁坏财产罪》。
根据起诉书,2024年3月,金花想在位于瑞山县(huyện Thoại Sơn)富顺乡(现为富和乡/xã Phú Hòa)家门前运河岸边的国有土地上搭建棚屋,于是请47岁的乡干部峰先生帮忙。
有一次到峰先生家里拜访时,金花被此人强迫发生性关系,并用手机录像、拍照。
此后,峰先生用这些筹码威胁、控制金花,强迫金花长期与其发生性关系,如有不从,就威胁把敏感照片发给家人或发布到社交媒体上。
金花不敢告发。2025年5月14日深夜,金花再次被峰先生叫到家中发生性关系。在回家路上,金花回想起多次被性侵和威胁的经历,产生了报复念头。
金花来到侄子阮文伦家,说了事情的经过,叫侄子跟她一起去杀掉乡干部峰先生。侄子同意,并带上凶器、催泪喷雾。
到达后,金花进入房间,喊着“你好,亲爱的”,然后与侄子一起用刀攻击峰先生,将其杀死在床上。
作案后,金花毁了峰先生家中两台摄像头,并把峰先生的手机和凶器扔进河里。随后,这姑侄俩各自回家睡觉。
四天后,亲属发现峰先生死在家中卧室,并向警方报案。
得知此事后,阮氏金花和侄子阮文伦投案自首,承认了谋杀罪行。
根据法医学鉴定结论,峰先生有49处伤口。
庭审中,金花哭泣,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并表示后悔把侄子也拖入法网。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27年,判阮文伦有期徒刑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