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甜(名为化名,女,胡志明市人)14岁那年被人贩子给买到中国一家服装厂无薪打工。然后,又被迫做代孕。
2023年8月10日,河内市人民法院以“拐卖16岁以下儿童”、“拐卖人口”、“贩卖人口”、“买卖人体器官”等罪,判处 Cao Xuân Chương(高春章,男,1990年生,宁平省嘉远县人)有期徒刑27年。
在同一案件中,河内市人民法院以“拐卖16岁以下儿童”和“贩卖人口”罪分别判Nguyễn Thị Kiều Oanh(阮氏娇銮,女,出生于1986年,安江省话山县人)、Đỗ Thị Nga (杜氏娥,女,出生于1993年,安江省话山县人)两名被告人23年和18年有期徒刑。
据起诉书显示,阮氏娇銮曾经去过中国,后来,认识了一个名叫“老板”(身份不明)的人,这位老板要她骗越南妇女越过边境到中国做代孕。每骗到一个妇女,老板会给她1万元人民币。
返回越南后,阮氏娇銮在网上发布寻找代孕妈妈的信息。高春章看到了这个消息后联系阮氏娇銮,称帮她找代孕妇女,成功一个收取1500万越南盾的佣金。
此后,两人开始合作。阮氏娇銮还把她的同乡杜氏娥介绍给了高春章,他们很快对上眼了,坠入爱河。
由于,杜氏娥经常到河内跟高春章一起住。于是,阮氏娇銮让她把骗到的代孕妇女带到边境凉山,然后,那个叫老板的人会安排接人过境。
2019年,阿甜在网上找工作,通过社交账号与于高春章交谈,高春章以每月700万越南盾(合人民币约2100元)的工资诱骗她去中国服装厂做缝纫工。
阿甜乘车到河内后,被高春章带到一家汽车旅馆,强迫她把衣服脱掉,然后拍照发给阮氏娇銮,确定阿甜这条件是否合格做代孕。
看到阿甜符合代孕标准,阮氏娇銮让杜氏娥安排车送阿甜到谅山,那边有人接应过境。完成后,她会转给高春章1800万越南盾(和人民币约5900元)的佣金。
到了中国后,阿甜被安排在一家服装厂无薪打工
不久后,阿甜生病了,她要求回国。购买她的中国老板叫她联系家人转赎金。
2020年2月份,为了救孙女,阿甜的爷爷向那名中国老板转了2800万越南盾(合人民币约8500元)。
但是,那个中国老板并没有放阿甜回国,也没有给她治病,而是强迫她做代孕。
阿甜怀孕成功第五个月时流产,被老板带到广州的一套公寓里居住,等待接第二单(第二胎)。
2020年7月,阿甜在监管不严之际,跑到阳台呼救,同楼的居民听到后报警。中国警方及时赶到将阿甜救出,之后,移交给了越南警方。
阿甜是被高春章骗的第一个女孩。第二个上当的家住太原的阿燕(名为化名,出生于1990年),阿燕会讲中文,她是被骗到中国做翻译,说是月薪1500万越盾(合人民币约4500元),结果到了地方被强迫做代孕。
阿燕在中国被人囚禁了7月,她也是趁着看管人员出现漏洞,向当地民众救助,报警后得救返回越南。
除了贩卖人口之外,高春章于2020年还曾做了一单贩卖器官(肾)的生意,非法获利2.3亿越南盾(合人民币约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