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位是1982年出生的D.TN女士。她的丈夫是外国人,两个孩子自然也持外国护照。她带着孩子们在越南安家,本以为亲情就能抵挡一切。女儿的临时居留许可早在2022年3月24日就到期了,她明明知道,却一直没去续签,就这么让孩子“黑”在越南。2026年4月6日,谅山省移民局依法对她开出225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5829元)的罚单,理由正是“允许外国人非法居留”。
第二位是2002年出生的NTL女士。她2025年6月带着2023年出生的外国国籍儿子回国,起初在母亲家登记临时居留到年底。后来她外出打工,把孩子托付给妈妈照顾。2026年3月,她突然发现孩子的免签证明早已过期,这才慌忙上报。结果,妈妈TTT女士因“未按规定申报外国人临时居住地”被友莲乡派出所罚款4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036元),而NTL女士本人则被移民局罚了225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5829元)。
两起案例,共同点惊人:都是亲生母亲(或外婆)直接抚养,却因手续疏漏让孩子“非法居留”。越南警察局明确表示,自2025年12月15日起生效的第282/2025/ND-CP号法令,大幅提高了移民领域的违法成本——允许外国人非法居留最高罚25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6477元),未报告临时居留最高罚20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5181元)。换句话说,过去可能只是“提醒一下”,现在直接动真格了。
看到这里,我心里五味杂陈。
作为旁观者,我既理解这些妈妈的无奈,又忍不住想替她们多说两句。跨国婚姻,本是爱情冲破国界的浪漫。可当孩子出生、家庭重组后,现实的齿轮却常常卡壳。签证、居留、语言、文化差异……每一项都是隐形炸弹。尤其是当婚姻出现裂痕,孩子成了“夹心饼干”。越南妈妈选择把孩子带回娘家,一方面是血浓于水的母爱,另一方面,恐怕也是无奈中的最优解:至少在自己熟悉的土地上,能给孩子一个相对稳定的成长环境。
那外籍爸爸呢?为什么似乎“不管不问”?
根据大量类似案例推测,多数情况确实源于婚姻的失败或事实上的破裂。有的丈夫可能早已回国,工作、财产、新生活让他无暇顾及远在越南的妻儿;有的可能都不知道孩子就被妈妈悄悄带走了——或许一封简短的消息、一次争吵后的冷战,就让父亲彻底失去了孩子的音讯;有的则因离婚协议模糊、抚养权纠纷、甚至经济压力,选择“眼不见心不烦”。更残酷的是,有些跨国婚姻从一开始可能目的就不纯,导致这种情况发生。
更令人感慨的是,那些无辜的小朋友,拿着外国护照,却在妈妈的家乡成了“非法居留者”,这背后的讽刺与心酸,谁能真正感同身受呢?孩子本该无忧无虑,却为父母非对非错的选择默默买单,这份无奈让人心疼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