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新闻媒体公布的消息,越南提高对卖淫和嫖娼行为的处罚力度,外人在越南卖淫发现后还会被驱逐出境。
根据越南政府发布第144/2021/ND-CP号法令,关于卖淫嫖娼行为的如何处罚,大致情况如下:
对嫖娼行为的行政处罚:
1、对嫖娼者处以 1,000,000 越南盾至 2,000,000 越南盾(合人民币约300-600元)的罚款。(此前罚款为 500,000 越南盾至 1,000,000 越南盾,跟现如今的对比相当于增2倍)。
2、如果同时向2人或更多人嫖娼,罚款 2,000,000 越南盾至 5,000,000 越南盾(合人民币约600-1480元)。
此外,根据2015年刑典法第329条规定,向13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购买性服务,最高可判15年有期徒刑。
对卖淫的行政处罚:
1、对卖淫者警告或者处以 300,000 越南盾至 500,000 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88元-148元)的罚款。(此前罚款为 100,000 越南盾至 300,000 越南盾)。
2、如果同时向 2 人或更多人进行性交易,将处以1,000,000越南盾至 2,000,000 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300-600元)的罚款。
实施买卖性行为的,除主要的罚款外,还附加了没收行政违法证据的处罚。外国人在越南卖淫,将会被驱逐出境。
关于卖淫后果的补救措施:退还因卖淫违法所得的钱财。
此外,该法令还规定了对与性买卖有关的其他行为的处罚,例如:对买卖色情或性刺激行为的给予警告或处以30万越南盾至50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88-148元)的罚款;对隐瞒和保护性买卖行为的,处以500万越南盾以上1000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1480-2925元)以下的罚款;对帮助、引诱、煽动、胁迫或强迫他人买卖性行为的,处以 10,000,000 越南盾至 20,000,000 越南盾的(折合人民币约3000-6000元)罚款。
对使用武力、使用武力威胁维持卖淫和卖淫活动,捐献金钱或资产用于买卖性行为的处以 30,000,000 越南盾至 50,000,000 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8800元-14800元)的罚款。
对于利用职务、权力和名誉保护和维持卖淫和卖淫活动的,处以 50,000,000 越南盾至 75,000,000 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14800元-21900元)的罚款。
对于利用商业和服务买卖性的行为处以 20,000,000 越南盾至 30,000,000 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5800元-8800元)的罚款。
对允许卖淫或色情活动的企业或服务机构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管理人员处以 30,000,000 越南盾至 40,000,000 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8800元-118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