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4日,据越南法律网报道,预计越南公安部将取代交通运输部,向驾驶机动车前往越南的游客、发放外国机动车参与越南交通的许可证,最长可在越南停留45天。
越南交通运输部刚刚建议政府颁布一项法令,规范管理在国外注册并由外国人带到越南旅游的机动车辆。特别是,该部提议改变外国车辆在越南境内流通的许可机构(由交通部转给公安部管理)。
外国车辆在越南最长可流通45天
据交通运输部介绍,目前,外国人拥有的、在国外登记的、参加越南旅游(游客自行驾驶赴越南旅游)驾驶的车辆的各项规定和国际条约尚未进行调整。2011-2016年期间,政府责成交通运输部制定管理方案,旨在引入外国游客赴越自驾旅游,为游客提供便利条件,发展旅游业。
交通运输部还表示,现行规定是10-14年前的指导方针,相比技术发展、行政程序改革,出入境管理、社会秩序管理,以旅游业成为重点经济为发展目标,有些已经不合适了。因此,交通运输部认为,需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进行调整。
据此,交通运输部建议,进入越南的外国司机和机动车辆必须办理越南国际旅行社业务,并由公安部颁发书面文件,批准外国游客携带外国机动车辆参加越南交通的规定。
对于右舵(驾驶员的座位在右边)汽车的外国机动车辆,必须有驻越南外交使团、领事馆或政府间国际组织代表机构发出的外交照会,公安部提出并明确说明,进入越南的车辆还必须在出入境口岸按照海关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车辆在越南允许参加交通的最长时间不超过45天,如遇不可抗力,可在越南继续停留不超过10天。外国车辆在越南境内流通时,整个交通过程中必须有车辆在前面引导交通。
司法部代表在评论上述规定时表示:“上述规定符合越南宪法,该法令也与1968年道路交通公约基本一致。不过,交通运输部需要配合外交部对法令草案的内容进行审查,以确保法规不妨碍越南所加入的国际条约。”
交通运输转公安部颁发许可的原因
上述法令草案中最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交通运输部提议将批准旅游组织携带外国机动车辆进入越南的机构从交通运输部改为公安部。
对此内容,国防部代表认为:“有必要评估将交通运输部入境团体审批内容移交公安部的法律依据,尤其要留意是否有落实这项政策的人员编制、行政程序、设施和设备。”
交通运输部代表表示:“上述改动不会增加工作人员,已简化行政手续,无需投资额外设备。同时,在发给交通运输部的文件中,公安部同意接管此项工作,以满足中央到地方机关对外国游客、车辆便捷管理、监督和组织的要求;
从而为国际旅游服务企业在组织外国游客驾驶车辆参加越南旅游时创造便利,减少成本和时间。同时,根据公安部制定的《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预计将于2024年批准,2025年起施行。”
评估简化手续的影响
司法部发现,该法令草案有意省略外国游客携带外国机动车辆参与越南交通的批准申请的部分文件,如车辆登记证书、技术安全和环保检验证书等。
司法部表示,上述变化为游客和旅游服务企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也可能在实施过程中带来困难,例如口岸职能机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必须承担检查证件有效性的额外责任。
因此,检查机构要求交通运输部评估取消部分证件的影响,并考虑增加约束国际旅行社企业对游客证件真伪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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