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家日资企业,感谢兴安省警方:侦破员工诈骗公司财产案

据越南公安部门户网站报道, 2026年8月7日,位于兴安省路豪坊升龙二工业园区(Khu công nghiệp Thăng Long II)的日本全资企业——越南富来宝米可龙公司(Công ty TNHH Process Lab.Micron Việt Nam)董事长兼总经理 Yoshino Shoji 先生,对兴安省调查警察局在侦破此案中展现出的责任感、积极性和努力表示赞赏,并致信省领导和兴安省公安机关。

此前,兴安省调查警察局接到富来宝米可龙公司的报案,称1983年出生的裴氏怀(Bùi Thị Hoài,居住于海防市黎清毅坊)和1991年出生的裴庆Bùi Khánh Ly,居住于兴安省志明乡)在担任该公司员工期间,实施非法行为挪用超过84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17万元)。

鉴于案情复杂,犯罪分子手法老练且组织严密,且作案时间为2023年至2024年,兴安省调查警察局集中力量,迅速对相关文件和证据进行核实、收集、研究和评估。由于文件数量庞大,其中不乏日文文件,调查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值得注意的是,一名嫌疑人已潜逃,另一名嫌疑人拒不配合,并试图否认参与犯罪。

2026年7月27日,兴安省调查警察局对此案立案调查,以《刑法》第174条第4款规定的“诈骗财产罪”起诉裴氏怀和裴庆离;裴氏怀已被逮捕拘留,裴庆离被通缉。案件将继续依法侦查处理。

在感谢信中,富来宝米可龙公司的领导层表示:“作为一家日资企业,我们始终相信越南,特别是兴安省,拥有安全、透明、稳定的投资环境,这得益于其严格、高效、尽职的执法体系。兴安省公安厅在调查此案过程中所展现出的努力、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公司以及其他日本投资者对越南法律体系和人民警察部队的信心。这也极大地鼓舞了我们公司和其他日本企业继续在越南投资、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并保持对越南的长期承诺。”

在打击犯罪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的成果,继续肯定了兴安省警察在维护安全秩序方面的作用,为营造安全、透明、稳定的投资和营商环境做出了贡献,增强了企业在兴安省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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