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走私大案,海关官员被确定无罪,中国商人"米袋藏矿"手法曝光

据越南媒体报道,中国籍商人刘德华(以下简称刘某)涉嫌通过非法手段收购稀土矿藏,并将其伪装成大米进行走私出境。更令人关注的是,刘某在案件被起诉前24天离境越南,导致多名涉案人员陷入法律困境。下图为此前越南警方通缉刘某的越媒报道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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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的消息,河内市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泰阳公司及原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阮灵玉涉嫌非法开采和走私稀土一案已进入第三个庭审日。经过深入调查和庭审质证,一个由27名被告组成的犯罪网络逐渐清晰,其中中国籍商人刘某扮演着关键角色。

案件核心事实如下:

  1. 非法开采与销售
    泰阳公司董事长段文训持非法获得的采矿许可证,在安沛省安富矿区大肆开采稀土矿。经查证,该公司通过非法销售稀土矿获利高达7360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2.1亿元)。为逃避监管,大部分交易未办理合法手续,或以仅相当于实际价值1/3的价格虚假申报。 
  2. 跨国采购网络
    调查显示,刘某从泰阳公司购买了2160吨含量为14-17%的稀土矿,此举明显违反越南关于稀土矿不得直接出售给外国买家的法律规定。为完成这些交易,段文训为刘某介绍了73岁的长山荣军股份公司总经理阮青团,后者出租了位于海防市范文同街的5000平方米土地用于建造加工厂。 
  3. 精心伪装的加工环节
    为逃避监管,刘某指使工人对稀土矿进行化学混合、热处理等复杂工艺处理,最终制成乳白色混合物。这些稀土产品被精心装入印有”Bảo Khang,chuẩn cơm mẹ”字样的米袋中,每袋重50公斤。 
  4. 虚假报关出口
    刘某通过阳辽物流公司经理陈德办理出口手续,将稀土伪报为”草酸盐混合物”出口。陈德承认,在未实地查验货物的情况下,仅凭合作伙伴提供的成分分析表就办理了8份报关单,涉及货物总量超过20吨,申报价值501,950美元。经核算,实际走私稀土价值达341,326美元。
  5. 涉案人员陈述

被告阮青团在法庭上表示:”我年老体弱,严重残疾,意识不清。以为只是简单出租土地,没想到卷入走私犯罪。”

被告武氏雪(翻译,阮青团的侄女)称,跟刘某没有签劳动合同,每日仅获50万越南盾报酬,负责日常管理和化学品采购,但对稀土走私不知情。
被告陈德(物流公司经理)承认未核实货物真实性,伪造报关手续,每集装箱收取700-1000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1950-2780元)的费用。
由于刘某已于2023年9月24日离境越南,恰在案件起诉前24天。越南警方已启动国际通缉程序,但至今无果,因此,相关调查暂时中止。海关部门经调查确认,涉案关员符合操作流程,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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