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决议还对根据登记费相关法律规定申报第二次及以后的其他财产的登记费申报/免征事宜作出规定。
摩托车免征登记费,汽车登记费减免50%至2027年2月28日。
具体而言,对于汽车,登记所有权登记费减免50%(仅在一年内适用一次)。按照常规税率,9座及以下乘用车第二次及以后申报的登记费为车辆计税价值的2%。
同样,新决议对摩托车登记所有权时100%免征登记费(仅在一年内适用一次)。适用于第二次及以后的申报情形。
要享受这些政策,公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已在VNeID应用上成功集成个人税务代码信息、车辆登记信息、转让方财产所有权信息以及5类基本信息和证件。

决议还规定了许多通过在线方式办理行政手续时免征费用的情形。具体来说,公民已在VNeID上集成车辆登记证以及5类基本证件,通过在线公共服务办理新发、换发、补发或临时登记交通工具时,将免收机动车道路交通工具登记费和牌照费。

根据决议,公民有权管理个人数据的开发和使用,有权接触数字服务,其在数字环境中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受法律保护。使用电子身份账号和电子认证服务办理行政手续、在线公共服务,具有确认主体已实施并接受交易的法律效力。
政府强调,这些鼓励性政策不会限制民众根据法律规定选择办理行政手续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