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9日,兴安省公安厅宣布,已对一家卡拉OK场所的相关人员处以行政处罚,该场所多名男女在卡拉OK包厢内衣着不整地跳舞,并有性暗示行为。
此前,社会秩序行政管理部门和刑事警察局组成专案组,对兴安省山南坊( phường Sơn Nam, tỉnh Hưng Yên)一家卡拉OK店进行了检查,该店老板是AMĐ先生(1988年出生)。
检查时,在6号贵宾包厢里,有几名衣着不整的男女在跳舞,举止轻佻带有猥亵行为。
工作组记录了事件经过,核实了事实,并明确了设施所有者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文件和案卷,兴安省公安厅厅长作出了以下行政违法处罚决定。
AMĐ先生拥有的企业因未能保存与其业务类型相符的业务经营管理登记册,以及在执行有关业务活动的国家管理法规方面缺乏责任感,并允许在其管理的场所发生淫秽活动,而被罚款29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7500元)。
额外处罚是吊销颁发给卡拉OK企业的安保和秩序资格证书,期限为4个月零15天。
D.HT 先生(1995年出生,卡拉OK的经理)因组织员工观看表演色情舞蹈而被罚款 4500 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1600元)。
四名表演色情舞蹈的女服务员因贩卖色情制品,每人罚款40 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03元)。

















